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徵信新聞

【王吟芳╱高雄報導】保六總隊柯姓警官去年與羅姓人妻到汽車旅館開房間,羅女的翁姓丈夫報警捉姦並提告,柯男、羅女被依通姦罪各判刑4月及3月。翁男另對兩人求償精神慰撫金500萬元,高雄地院今判兩人須連帶賠償40萬元。

法院審理時柯男、羅女否認通姦,辯稱當天羅女喝啤酒不慎潑灑身上,才相偕到歐閣汽車旅館清洗,但法官認為羅女身為人妻,柯男又是現職警官,相偕上汽車旅館僅為清洗衣服酒漬,令人難以相信。

況且,柯男開房間被逮後,曾在電話中對翁男討饒:「我每天都過著水深火熱的日子」、「我是希望說大家互相各放一馬」、「我錯了啦」,法官認定柯、羅逾越男女正常交往分際,已侵害翁男配偶法益,判兩人須賠40萬元。

 

警官睡人妻被逮,判賠40萬

⋐徵信總顧問 蘇養麟點評

高雄保六總隊柯姓警官,認識羅姓人妻,羅姓人妻已經與翁姓丈夫結婚。

翁姓丈夫發控抓姦,在賓館抓到兩人抓姦,由於柯姓警官是警察,警察抓警察這件事情也常常看到,不過警察抓警察的那一剎那,警察不知道,因為報案的不會告訴他們是警察;警察抓警察的案子,比較大的問題是在後面,要掌握住先機,有時警察抓警察的案子,會蒙混過去,案件就解決了。

 

那抓姦在床後,翁姓丈夫要告柯姓警官,之後就起訴。翁姓丈夫用的方法不正確,造成通姦罪告不成,賠償金沒有很多。本案應該用高額賠償,來換取撤銷告訴。如果找對方法,就可能會有更多的賠償金。

(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0日電)前主播薛楷莉控告媒體人丈夫顏冠得與簡姓女子發生婚外情。北檢今天偵結,因顏及簡坦承通姦3次,將兩人起訴並聲請簡判。

台北地檢署公布的書類指出,顏男與簡女在今年1月19日、2月2日及2月9日分別在台北巿的兩間飯店,發生3次性關係。

檢方指出,簡女在2月間打電話給2家報社記者,指薛楷莉精神不正常、常弄丟東西、對長者不敬,有暴力傾向等語,導致媒體加以報導而使薛楷莉人格名譽受損。薛女得知丈夫婚外情及遭簡女誹謗後,提出告訴。

檢方偵辦期間,顏男及簡女均自白坦承通姦3次。

台北地檢署今天偵結,依通姦罪起訴顏男及簡女,而簡女另涉誹謗罪一併起訴,全案聲請法院簡易判決,檢方建請法院對簡女所犯二罪,分論併罰。

顏冠得與小三通姦 北檢起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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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檢起訴前主播薛楷莉的先生媒體人顏冠得與簡姓小三通姦罪,簡女指薛楷莉精神不正常、常弄丟東西、對長者不敬,有暴力傾向等語,導致媒體加以報導而使薛楷莉人格名譽受損。薛女得知丈夫婚外情及遭簡女誹謗後,提出告訴。檢方偵辦期間,顏男及簡女均自白坦承通姦3次,依通姦罪起訴顏男及簡女,而簡女另涉誹謗罪一併起訴。 依徵信社的角度來看,薛女的方法不是最好的,如果薛女不是用提出告訴而是抓姦在床的方法來曝光,這樣薛女一定會有保障也會得到相當的利益,因為兩方都是名人,薛女想讓顏冠得下不了台又心急,所以選擇了直接提出告訴,如果顏冠得和簡女否認到底,各說各話成了羅生門,也證據可起訴。所謂通姦罪就是要抓姦在床,當然證據越多,告成的機率越大若希望通姦罪能夠判定成立,而贏得官司,最重要的關鍵就是「證據力」。

翹班偷腥,書記官激吻人妻

【曾佳俊、胡守得、林益民╱連線報導】台北地檢署一名書記官與已婚女同事大搞婚外情,趁午休搞車震,還相約上摩鐵,甚至父親節當天帶對方小孩一起約會,無視孩子在一旁,當眾勾肩、親吻、玩自拍,人夫找人跟拍蒐證向北檢檢舉後,昨獲悉兩人僅被記申誡兩次,痛罵:「處罰太輕,書記官知法犯法,就算蹺班約會也無所謂嗎?」

台北地檢署一名書記官被控知法犯法,跟已婚女同事婚外情,大搞車震,身為一個書記官從事法律的人,對於法律的感覺相當的弱。

 

人是一種情慾的動物無論是做什麼行業還是什麼地位,都有可能會發生外遇,當然書記官也不例外。在上班時間翹班約會,約會也需要幾個小時的時間,竟然敢上班公然約會,顯現出對於從事法律的人員上班時間管得相當鬆,最後的懲罰只記了兩支申誡,判決相當的輕,也不痛不癢。書記官犯了人人都可能發生的錯,只因為他是一個公務員還是個書記官,專門替需要的人來服務,讓大家放大著他的錯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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